原告朱XX与被告莆田市XX公司、李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进行审理。原告朱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林XX、陈XX,被告莆田市XX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黄XX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李X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,未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原告向本院
原告厦门市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与被告庄XX、董XX,第三人李XX、黄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7年10月13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XX公司的委托诉...原告厦门市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与被告庄XX、董XX,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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